18-21级各班: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伟人之托”千万奖助学金。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千万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湘潭大学2021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
(一)奖学金
参评学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18、2019、2020级本科学生,我院拟推荐名额2人,金额4000元/人。
(二)助学金
参评学生为湘潭大学2018、2019、2020、2021级困难学生,我院拟推荐名额4人,金额2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一)奖学金
1.参评学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18、2019、2020级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年成绩(2020年9月-2021年7月)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且无挂科记录。
(二)助学金
1、助学金参评学生为湘潭大学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湘潭大学“伟人之托”本科生千万奖助学金:
(1)有不诚信记录,如考试舞弊、申请材料不实等;
(2)无故欠缴学费者;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情形者。
5、同时获得政府奖助学金和校友奖助学金者,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
6、 同时符合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者,每人仅限申请一项,不可重复申请。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1、《湘潭大学2021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者务必如实填写本表(除申请人签字一栏需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先填写再打印,单面打印,不得附页,本表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上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
3、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湘潭大学 2021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三)电子档。
5、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提交上述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需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5日—11月26日)。
四、材料报送时间
所有纸质档申报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11月17日(本周三)中午12:00前报送至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化工大楼A202),电子档申请表与汇总表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11月17日(本周三)中午12:00前发送至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hgxyxg@126.com)。
五、评选程序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1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和要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成立评议小组,精心组织“伟人之托”千万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工作。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21年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需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2日—11月26日)。
(二)学院初审、公示
学院将把初审通过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