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级各班: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省直单位)的通知》(湘财教指〔2021〕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
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我院评选名额共218人,其中国家一等助学金:73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1人;国家三等助学金:114人。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半发放。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学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学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200元/人/学年。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要求及申报程序
1.各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中需有班主任,且评审中采取申请者回避原则,需有专人记录评审过程细节,以保证班级评选能公平公正的进行,需要上交评定总结。各班级推荐与
《2021-2022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名额分配表》(附件一)中一、二、三等助学金指标相应的人员数(一等助学金优先选择重点保障学生;二、三等助学金按困难次序给予分配)一致,最终获奖名单经院系评定小组再做评审后公示确定。
2.
申请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的同学都需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同时上交《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四)。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1.班级内推荐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每人交附件二《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纸质档两份及电子档一份(
日期统一填写为2021年10月18日);
2.附件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表》
纸质档一份(需有班主任签字)及电子档一份;
3.附件四《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电子档一份;
4.班级评定总结(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
纸质档一份(需有班主任签字)及电子档一份。
(二)具体要求
1.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
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并且严格按照《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附件五)的格式填写。
申请人签名与日期需亲手签写。
2.《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的
顺序必须按照《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表》(附件三)的姓名顺序上报(自备回形针)。
七、报送时间
所有电子档材料务必于
10月20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工办邮箱:hgxyxg@126.com;所有纸质档材料务必于
10月20日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化工大楼A202。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