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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洋光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浏览: 日期:2021-04-29


17-19级各班级:
为做好2021年度湘潭大学“洋光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名额 
申报对象:我校全体在校本科生;
申报名额:本院可推荐人数为2人。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
2.在困境中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较强,至少拥有一个校级以上荣誉;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各项活动,至少参加过两次校内或者校外的公益活动。
5.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自立自强、勇于担当的榜样作用。
注:往届荣获湘潭大学“洋光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全校奖项设置
1.洋光自强之星:5人,2000元/人;
2.洋光自立自强先进个人:15人,1200元/人。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21年“洋光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日期均以“1995.05”的格式填写)一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2021年“洋光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档;
3.2019—2020学年成绩单纸质档一份;
4.学生四六级成绩单、科研成果认定证书、所获荣誉及证书复印件一份;
5.自立自强先进事迹自荐材料纸质档一份(内容客观真实,字数要求在1000字左右,纸张大小设为A4,打印统一使用宋体四号字)。
注: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上交电子档,成绩单等电子档证明材料可采用扫描件所附加的个人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统一使用宋体四号字。
五、报送时间
电子档:电子档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5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hgxyxg@126.com),如无人申请也请发邮件说明。
纸质档:纸质档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6日中午12:00前统一交至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A202。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