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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湘潭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维多利亚线路检测管理员 浏览: 日期:2021-04-28


17-20级各班:
为确保内地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四)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本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资助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二)2020-2021上半学年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
(三)休学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四)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五)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
(六)按照校规,有其他不符合享受资助的行为。
三、资助金分配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资助金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助学金额为1500元/人(特别困难);
二等助学金额为800元/人(困难);
三等助学金额为600元/人(一般困难)。
该资助金将直接拨付给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其学习、生活费用开支。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一,纸质档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2020-2021上半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件)、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证书、项目专利比赛等评定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
五、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的纸质档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6日(下周四)下午18:00前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化工大楼A202),电子档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5日(下周三)下午18:00前上交,发送至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hgxyxg@126.com。
附件一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附件二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