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省属高校)的通知》(湘财教指〔2019〕2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不包括独立学院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六)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2019年10月份贫困生入库的学生。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纪律要求
1. 各班级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学年度内,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重复获得。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严禁将等级名额降等拆分和资金拆分,杜绝奖学金平均分配现象;
3.
严禁班级将资金二次分配或个人请客。
五、评选程序
各班需在班内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中需有班主任、班委代表和学生代表,且评审中采取申请者回避原则,需有专人记录评审过程细节,以保证班级评选能公平公正的进行,需要上交评定总结(评审依据、班级推荐顺序评定过程、参与人员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各班级推荐
1-2名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班内务必要自行按推选顺序排名),最终获奖名单经院系评定小组再做评审后再公示确定。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参评学生的《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纸质档一式两份以及电子档(
日期不用填写);
2.《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附件二)纸质档一份(
需有班主任签字)及电子档;
3.家庭经济情况详细说明,纸质档一份(
先编辑好文档后再打印);
4.
上学年成绩单纸质档一份(
必须加盖维多利亚线路检测教务办老师签章与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公章);
5.相关证书复印件纸质档一份;
6.班级评定总结纸质档一份(
先编辑好文档再打印,需有班主任签字)。
(二)具体要求
1.《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
签名之处必须由本人亲手签写;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
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
每人一式两份,一份一页,单面打印不可附页。
2.各班级所有报送材料分别按照各班《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的推选顺序装订上报(自备回形针)。
3.《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命名格式为班级+申报人姓名。
七、报送时间
1.《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及《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需报送电子表格,请务必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8日(下周一)12:00之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hgxyxg@126.com)。其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表务必按照各班推荐顺序排序。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纸质档材料务必于10月28日(下周一)12: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化工大楼A202。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