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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浏览: 日期:2019-10-29


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16-19级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省属高校)的通知》(湘财教指〔2019〕2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不包括独立学院学生)。
二、评选名额
我院评选名额共221人,其中国家一等助学金:108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9人;国家三等助学金:84人。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半发放。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学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学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200元/人/学年。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要求及申报程序
1.各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中需有班主任,且评审中采取申请者回避原则,需有专人记录评审过程细节,以保证班级评选能公平公正的进行,需要上交评定总结各班级推荐与《2019-2020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维多利亚线路检测申报名额分配表》sheet2(附件一)中二、三等助学金指标相应的人员数(一等助学金无需班级评选),最终获奖名单经院系评定小组再做评审后再公示确定。
2.申请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的同学都需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同时上交《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四)。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1.班级内推荐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每人交附件二《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档两份及电子档一份(日期统一填写为2019年10月30日);
2.附件三《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档一份(需有班主任签字)及电子档一份;
3.附件四《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信息导入模板》电子档一份;
4.班级评定总结(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纸质档一份(需有班主任签字)及电子档一份。
(二)具体要求
1.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并且严格按照《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附件五)的格式填写。除签名及日期必须由本人亲手签写外(日期统一填写为2019年10月30日),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每人一式两份,一份一页,单面打印不可附页
2.《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的顺序必须按照《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表》(附件三)的姓名顺序上报(自备回形针)。
七、报送时间
国家助学金的所有评选材料务必于11月1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递交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纸质档材料上交至化工大楼A202,电子档材料发送至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工办邮箱:hgxyxg@126.com
 
附件:
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工办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