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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维多利亚线路检测管理员 浏览: 日期:2020-06-13


  16-19级各班: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新疆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5、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疆籍本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者;
  2、学习主观不努力,2018—2019学年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6、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资金分配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助学金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额为1500元/人(特殊困难),二等助学金额为1000元/人(困难),三等助学金额为800元/人(一般困难)。助学金将直接拨付给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其学习、生活费用开支。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档一份。
  2、2018-2019学年成绩单电子档、贫困证明等佐证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的电子档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15日(下周一)下午18:00前上交,发送至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hgxyxg@126.com。
附件一: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