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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浏览: 日期:2020-10-26


17-19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湖南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0〕3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不包括独立学院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2020年10月份贫困生入库的学生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纪律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学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重复获得。要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严禁将等级名额降等拆分和资金拆分,杜绝奖学金平均分配现象;
3.严禁班级将资金二次分配或个人请客。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各班需在班内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中需有班主任、班委代表和学生代表,且评审中采取申请者回避原则,需有专人记录评审过程细节,以保证班级评选能公平公正的进行,需要上交评定总结(评审依据、班级推荐顺序评定过程、参与人员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各班级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班内务必要自行按推选顺序排名),最终获奖名单经院系评定小组再做评审后再公示确定。
六、报送材料及具体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参评学生的《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纸质档一式两份以及电子档(日期不用填写);
2.《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附件二)纸质档一份(需由班主任签字)以及电子档;
3.家庭经济情况详细说明,纸质档一份(先编辑好文档再打印);
4.成绩总表一份(必须加盖维多利亚线路检测教务办与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公章);
5.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
6.班级评定总结纸质档一份(先编辑好文档再打印,需由班主任签字)。
(二)具体要求
1.《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签名之处必须由本人亲手签写;其他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每人一式两份,一份一页,单面打印,不可附页
2.各班级所有报送材料分别按照各班《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的推选顺序装订上报(自备回形针)。
3.《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档的命名格式为班级+申报人姓名
七、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档: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及《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需报送电子表格,请务必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9日(本周四)18:00之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hgxyxg@126.com)。其中《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务必按照各班推荐顺序排序
   2.纸质档: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纸质档材料务必于10月29日(本周四)18: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化工大楼A202。
 
 
 
附件一: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