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线路检测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管理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平乐
副组长:陈非文、陶能国
成员: 罗和安、杨运泉、游奎一
职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非文
成员:黄师荣、吴学文、雷勇
职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具体人员以最终参加博士面试的老师为准。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共计9人,其中硕博连读2人,申请考核制1人,统考6人。
四、复试分数线
专业 |
英语成绩 |
专业成绩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50 |
60 |
符合学校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处分的记录;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
1. 复试费
复试费为120元/生。
缴纳方式:转账(
请备注:博士复试+学院+姓名)
户 名: 湘潭大学
银行账号: 4300 1510 2630 5000 0286
2.复试方式按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结合进行。
(1)专业英语笔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为阅读并翻译相关文献来评估考生的英语水平。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内容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
(3)依据考核小组成员的评估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 复试安排在2020年7月2日 上午8:30—12:00
六、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最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50%×(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
2.录取要求
(1)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注意事项
(1)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领取调档函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湘潭大学(往届生:2020年7月31日前,应届生:2020年8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本人档案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告知我校,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招生导师的确定
各学院2020招生导师以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导师为准。每个导师当年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
八、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2.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硕博学习年限5-7年)。
3.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最新奖助学金文件。
九、监督和复议
1.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复议制度。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3.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不得参与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及时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维多利亚线路检测研工办0731-58292951
十、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