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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线路检测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作者: 浏览: 日期:2021-04-06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湘潭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学生。
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平乐
成员:陈非文  陶能国  游奎一
职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非文
成员:罗和安  胡夏一  刘文杰
职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导师代表
、复试流程(复试时间:47日上午9:00-12:00,地点化工楼A201)
1. 学院根据《维多利亚线路检测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审核考生的基本选拔条件和业绩材料。
2.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面试考核。面试过程中考生须对硕士阶段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对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汇报给出具体评价。(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 学院依据考核小组成员的评估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4.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校申请情况,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交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复试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学院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0731-58298628    研招办0731-58292051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研工办0731-58293286
、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
2021年4月2日


附: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吸引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硕博连读”是指学校从各学院(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培养方式。
第二条 “硕博连读”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选拔的首要因素,注重考核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第三条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其博士、硕士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第四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或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五条 学院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校全日制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及成绩合格,硕士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三)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或相当水平;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5)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即经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术委员会评价具有培养前途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外语条件。
(四)科研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E/EI收录源刊或学校认定的国内重点(权威)期刊上发表或正式接收论文1篇及以上。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经维多利亚线路检测学术委员会评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研水平预期能达到(1)或(2)者。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学校体检规定。
(六)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第六条 在读硕士研究生尚未被解除处分、必修课程有考试不合格记录、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的,不得参加选拔。
第三章 选拔程序与办法
第七条 “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根据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二)基本资格审核。学院组织对考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由博士生导师签署明确意见,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研究生名单报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三)学院评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等做出具体评价,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参加硕士毕业和学位答辩,不授予中间学位,不发硕士毕业证书。
第九条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在被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若被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学校将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第十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博“2+4”或“3+3”),根据被录取时间确定培养层次学籍,并在学制年限内根据培养层次学籍享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则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一)考试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维多利亚线路检测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